2138com太阳集团(中国)有限公司党委:
你院行政领导班子已任期届满,学校党委已完成学院院长选任工作。根据《华中师范大学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》(修订)的规定,经研究决定,启动你院行政领导班子换届工作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领导职数
本届院行政领导班子设副院长2名。
二、任职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.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,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立场、观点、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,坚持讲政治、讲学习、讲正气,在思想上、政治上、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。
2.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,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能把主要时间和精力用于管理工作,持有正确的政绩观,有较强的公共服务意识和改革创新精神,工作实绩突出。
3.坚持解放思想,实事求是,与时俱进,求真务实,注重调查研究,有实干精神,能把党的方针、政策同本单位的实际相结合,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。
4.有强烈的事业心、责任感和奉献精神,善于学习掌握高等教育的特点和规律,具有胜任领导岗位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综合驾驭、组织协调、对外交往、表达沟通能力及较丰富的实践经验。
5.能正确行使权力,严守政治纪律,坚持原则,敢抓敢管,依法办事,清正廉洁,公道正派,以身作则,艰苦朴素,勤俭节约,坚持党的群众路线,密切联系群众,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“三严三实”,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师生的监督。
6.能认真贯彻和维护民主集中制,胸襟开阔,顾全大局,严于律己,作风优良,诚信度高,协作意识强,善于团结同志,特别是能团结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,得到大多数群众的拥护。
(二)其他条件
1.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。
2.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(合格)及以上等次。
3.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。
4.提任副院长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熟悉本学科发展趋势。新提任者年龄不超过56周岁(即196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)。
三、工作程序
行政领导班子人选按照民主推荐、个人报名、陈述测评、组织考察、党委审批的程序产生。具体程序为:
1.动员。学院党委召开全院教职工动员大会,公布行政领导班子换届工作方案,动员教职工关心、支持、参与行政领导班子换届工作,组织教职工填写民主推荐表,根据有关条件积极推荐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人选。
2.报名。个人填写报名表,于2018年1月2日下午5:00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到gong@mail.ccnu.edu.cn,联系电话:67867907,联系人:龚炜。党委组织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,并向报名者反馈资格审查结果。《个人报名表》可直接在党委组织部网站下载。
3.陈述测评。召开全院教职工大会,符合条件者进行个人陈述。陈述内容包括个人简介、主要负责完成的工作情况和申报岗位的工作思路。陈述时间不超过10分钟。陈述结束后,党委组织部组织测评。
4.组织考察。确定考察人选,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考察,并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核实,廉洁自律情况书面征求纪委意见。
5.党委审批。校党委常委会按照民主集中制和统筹兼顾的原则,讨论决定任职人选。
6.任前公示。对新提任的人选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。
7.任用。公示期满,校党委发文任用。
四、本通知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。
附件:华中师范大学2138com太阳集团(中国)有限公司行政领导班子换届个人报名登记表.docx
中共华中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
2017年12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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